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如何备案(完整备案流程及备案地点)
录入编辑:爱企服 | 发布时间:2024-12-25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通常由属地的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备案主体落实属地申报原则,即注册公司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备案地点及一般备案流程介绍:
备案地点
北京市:注册公司所在地为北京市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需向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网信办)提交申报材料。
天津市:所在地为天津市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安徽省:所在地为安徽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浙江省:所在地为浙江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浙江省网信办提交申报材料。
河北省:所在地为河北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河北省网信办提交申报材料。
山东省:注册地为山东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通过属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领取材料,提交至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湖北省: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可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范围内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通过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履行备案程序。
四川省:注册地为四川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备案流程
1. 开展安全评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具体要求可参考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TC260-003)。
2. 填写备案材料:领取相关备案材料并填写完成,材料通常包括服务的基本信息、技术原理、安全措施、应用场景、语料来源及处理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以全面呈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情况。
3. 提交材料:填写完成相关材料后提交给属地的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前一般需要电话联系相关部门。
4. 审核材料:网信办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判断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
5. 结果告知:完成备案后,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已备案信息,如北京市通过“网信北京”公众号、天津市通过“网信天津”公众号、安徽省通过安徽网信网和“网信安徽”微信公众号等。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所取得的备案或上线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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