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常见问题
录入编辑:爱企服 | 发布时间:2024-12-10
1.企业是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开具全电发票?可否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
答: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票。
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全电发票。
2.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需要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吗?
答:不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全电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3.我企业是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种类较多,开具全电发票时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全电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电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4.我企业是试点纳税人,现需补开具原税率的发票该如何操作?
答: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5.企业开具纸质增值税发票是否会影响全电发票的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会影响。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但是授信总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全新发票类型:全电发票与传统电子发票的差异解析
全电发票,作为一种新颖的发票形式,其与传统电子发票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对两者的详细对比:
一、法律地位与用途革新
全电发票,无论是标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具备与纸质及传统电子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且用途一致。这一创新设计,使得全电发票在商务交易中更加便捷高效。
二、数字化存在,无介质依赖
全电发票彻底摆脱了纸质形态和物理介质的束缚。其开具无需税盘支持,也无需向税务部门申请领用,完全以电子形式存在,实现了发票管理的全面数字化。
三、总额度管理,精准控税
税务部门对试点企业的全电发票开具实行严格的总额度管理。这一管理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定每月开票金额的上限,有效防止了发票滥用,提升了税收管理的精准度。
四、红字发票流程优化
全电发票在红字发票开具方面进行了流程优化。若受票方未进行增值税用途或入账确认,开票方可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发票;若已确认,则双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再行开具红字发票,确保了发票处理的灵活性和准确性。
五、开票便捷,多终端支持
试点企业仅需通过实名验证,即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轻松开具全电发票,无需税控设备,也无需票种核定。此外,平台支持电脑网页端、客户端及移动端手机App等多种开票方式,实现了随时随地便捷开票。
六、交付灵活,管理高效
全电发票的交付方式同样灵活多样,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同时,平台自动归集发票数据,推送至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支持查询、下载、打印等操作,有效解决了纸质发票管理中的诸多问题。
七、对企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
全电发票的推行对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它简化了发票管理流程,降低了企业成本,实现了业务、财务、税务数据的智能连接;另一方面,它也加强了税务部门的数字化征管能力,对企业的税务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企业应积极应对这一变革,加强税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八、数字化转型,智能财税系统助力
面对发票全面电子化的趋势,企业数字化转型已迫在眉睫。选择一套功能强大的智能财税系统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帮助企业智能节税、降低税负成本;还能及时预警税务风险、优化报销流程、实现票据信息排重;同时,通过自动采集发票数据、建立数据网络、随时查验发票真伪等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最后,通过实物档案与影像档案的同步存储管理,确保查阅追巡有据可依。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端)“全电”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pdf 下载↓